廣州電纜:排管電纜敷設有哪些要求?
發(fā)布日期:2022-04-28 10:43 瀏覽次數:
廣州電纜:排管電纜敷設有哪些要求?
(1)電纜排管敷設
1)電纜排管可用鋼管、塑料管、陶瓷管、石棉水泥管或混凝土管,但管內必須光滑;
2)按需要的孔數將管子排成一定形式,管子接頭要錯開,并用水泥澆成一整體,一般分為2、4、6、8、10、12、14、16孔等形式;
3)孔徑一般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敷設電力電纜的排管孔徑應不小于100mm,控制電纜孔徑應不小于75mm;
4)埋入地下排管頂部至地面的距離,人行道上應不小于500mm;—般地區(qū)應不小于700mm;
5)在直線距離超過100m、排管轉彎和分支處都要設置排管電纜井;排管通向井坑應有不小于0.1%的坡度,以便管內的水流人井坑內;
6)敷設在排管內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電纜。
(2)電纜保護管敷設
在電纜進入建筑物、隧道、穿過樓板及墻壁處,從地面引至電桿、設備、墻外表面或行人容易接近處,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其他可能受到機械損傷的地方應有一定機械強度的保護管或加裝保護罩。保護管埋人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應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長度不應小于250mm,保護罩根部不應高出地面。